深圳政府采购助企业渡难关 优先选择中小微供应商

发布时间:2020-03-10来源:深圳商报编辑:吴猛

近日,深圳“惠企16条”发布后,深圳市政府采购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引导功能,支持企业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活动,帮助企业共渡难关,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增长。

鼓励银行类金融机构向政府采购供应商放贷。据悉,纳入我市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试点范围的银行类金融机构,向我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发放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贷款的,市财政局在开展2020年市本级财政业务代理银行综合考评时给予加分奖励。据悉,目前全市已有18家金融机构参与此项改革,2020年以来,政府采购订单融资签约金额达5450万元,涉及供应商13家,其中12家为中小企业,占比达92%。

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建立采购“绿色通道”。据悉,市区采购人一揽子公开全年采购意向,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以便更多潜在供应商(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域外企业)提前知悉采购信息,提早做好投标准备。同时,疫情防控期间,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由采购单位自行采购,可依法不执行集中采购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

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开设应急防疫物资专栏。鼓励国内具有提供应急防疫物资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拓宽供应渠道、加大物资供应,为市区两级采购人、有关企业等提供服务。政府采购平台开辟采购人需求信息和供应商货源供给信息专栏,进一步打通防疫物资采购需求端和供给端的信息壁垒,促进供需对接。加强防疫物资市场价格监测,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稳岗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据悉,在现行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按照顶格标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市政府采购中心在电商、预选供应商中加挂中小微企业标识,采购人执行电商采购或预选采购时,原则上应当优先选择中小微企业供应商。

更大力度推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市政府采购中心通过互联网,为供应商在线办理注册登记、密钥申办等业务,提供“不见面、零跑腿”政务服务。

【深圳商报讯】(记者 陈发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