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企业文化研究会入会须知

发布时间:2016-04-26来源:深圳市企业文化研究会编辑:唐娜


点击下载入会申请表:《深圳市企业文化研究会会员单位登记表》

入会须知

一、本会会员为团体会员,其来源范围为

(一)本市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本市企业文化研究机构;

 (二)本市相关机关事业单位;

 (三)本市各商会和行业协会等相关社会组织。

 (四)中央和各省驻深单位;

本会不吸纳个人会员,根据需要可聘请特约研究员。

二、申请加入本会的条件

(一)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二)拥护本会章程。

 (三)申请人组织机构健全。正常守法持续运营,重视并长期开展企业文化工作。

三、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本会秘书处审核,报会长批准;

(三)由本会颁发会员证书。

四、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调查、研究、考察、培训、会议等活动;

(三)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建议;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向本会提供有关企业文化的调研报告、经验材料、研究成果及其他有关资料;

(五)按规定缴纳会费。

六、会员退会应向本会提出书面报告,并缴回会员证书。会员如连续两年不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七、会员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经会长办公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八、会费标准为:

(一)会员单位每届交纳10000元,理事单位每届30000元,副会长单位每届交纳50000元,常务副会长单位每届交纳100000元。每届5年,会费一次性收取;

(二)鼓励有能力的会员(特别是理事以上单位)以资助方式支持研究会开展用于为会员单位及深圳企业文化研究发展服务的公益事业;

(三)特殊情况需减免会费的,可申请减少或免交,需经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四)中途退会或被除名,余下的会费不予退还。

 

户名:深圳市企业文化研究会

帐号:756257935692

开户行:中国银行荔园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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