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促刑事合规助力企业行稳致远

发布时间:2021-01-25来源:宝安日报编辑:吴猛

2020年9月10日,企业刑事合规与司法环境优化研讨会在宝安区召开。

2018年4月16日晚,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美国政府在未来7年内禁止中兴通讯向美国企业购买敏感产品。这一新闻随即在公共空间与社交媒体引起热烈讨论。该事件虽以中美贸易摩擦为背景,但就中兴公司自身而言,违规是其被罚的主要原因。由此看来,合规经营对一家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2020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选取宝安区检察院作为“企业犯罪相对不起诉适用机制改革”的全国六家试点单位之一,对改革企业犯罪不起诉机制进行先试先行。宝安区检察院依托试点工作,坚持改革创新,探索刑事合规与检察工作相结合的方式方法,努力在法治建设重点领域积极探索、先行先试,以更大力度更实措施为“双区”建设提供宝安样本。

真正惠企

对企业是一种纠偏与激励

为少缴税款,冯某辉于2015年通过他人为H机电公司虚开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42123元(未税金额人民币890703.4元,税额人民币151419.6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通过伪造虚假采购合同及收货单的方式抵扣税款。案发后,冯某辉补缴了相应税款及滞纳金并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投案。

经审查,检察机关追加H机电公司为犯罪嫌疑单位。通过释法说理,H机电公司、冯某辉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承诺加强企业刑事合规管理。为落实合规承诺,经检察机关审核,H机电公司聘请了具有企业合规服务经验的律师事务所作为独立监控人,协助企业进行为期11个月的合规建设。企业经营者冯某辉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为进一步核实证据以及监督考察H机电公司企业合规情况,检察机关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并指派检察官到企业实地走访调查。在综合考量独立监控人出具的三期监督考察报告以及检察官实地调查情况的基础上,检察机关于2020年11月6日对H机电公司、冯某辉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在被不起诉后,H机电公司仍在独立监控人的协助下,加强企业的合规管理并定时汇报合规情况。经过一段时间的合规建设,H机电公司培养出了自己的内部合规专员。同时,H机电公司还以深圳合规标准在东莞建厂生产,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加固防线。

刑事风险是企业最大的风险,防治刑事风险,不仅是企业合法经营的重要责任,亦离不开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多方主体的共同努力。曾经犯错的企业,如果能做好合规建设及管理,可以获得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等主体在行政处罚减免、不捕不诉判处缓刑等方面的“优惠”。简单来说,刑事合规是以这些“优惠”来实现激励企业自我纠偏目的的重要手段。

重要意义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刑事合规是检察机关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切入点和结合点。检察机关通过以刑事合规促进多机关协同、粤港澳一体化、全社会合力的方式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为“双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在国际贸易摩擦加剧、新冠疫情蔓延的情况下,企业要从“活下来”“留得住”发展到“站起来”“走出去”,就必须加强自身血液的更新循环,而这离不开刑事合规的纠偏与激励。也只有如此,企业才能“行稳”“致远”,刑事合规也因此成为“国内大循环”与“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的生产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刑事合规让企业成为完整的“个体”。企业可能会破产,但更需要挽救帮扶。要通过刑事合规的一个个鲜活事例,以点带面,形成辐射效应,实现“办理一起案件、扶助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良好示范效应,助力营造和谐稳定、诚信有序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另外,刑事合规有助于增强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主体的专业化,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政府部门、司法机关过去对于犯错企业的处理较为简单,往往以罚了之。而以罚代替教育,就容易忽略纠偏的重要性。这不仅加大了防治犯罪的成本,也难以提高企业现代化治理能力,不符合依法治国的精神内核。因此,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对于一些历史上曾有过不规范行为的企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讲政策、给出路,让其可以通过合规重获新生,这对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等主体的专业化水平以及社会治理能力也是一种锤炼。

大胆创新刑事合规的多维度展开

宝安区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坚持发挥检察机关的主导作用,立足检察职能,大胆创新。

一是借鉴有益经验。宝安区检察院积极借鉴国际和港澳地区有益司法经验,邀请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参与课题研究,在先行先试中及时总结、提炼、固定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做法,努力为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提供新的法治建设实践案例,为推进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示范样本。

二是保持宽容态度。坚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鼓励知识创新及容错试错,对于犯罪情节较轻且认罪认罚、积极整改的企业及企业家等责任人员,符合不捕、不诉条件的,坚持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缓刑建议,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为“双区”建设营造宽松有序的干事创业环境。同时聚焦检察机关、企业的合规经验不足这一突出问题,借鉴国外经验做法以及我国企业合规实践,在全国首创独立监控人制度,由企业聘请律师事务所协助进行合规建设。

三是完善实施机制。宝安区检察院在对违禁品运输等特定类型犯罪的研究总结基础上,针对物流行业领域的企业刑事合规事宜,与宝安区工信局等四家单位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行业合规管理协作暂行办法》,在全市率先探索“行业自治+行业合规”双重服务模式,打造具备宝安品牌特色的重点物流企业联合会等行业自治组织;在全市首创“重点合规”示范机制,加强在反洗钱、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协作;探索完善相应服务配套机制,通过资源整合的方式主动靠前服务企业。

四是探索发展路径。宝安区探索建立多机关联动机制,通过“‘减轻、免除行政处罚’+‘不起诉等从宽处理’”双重激励方式,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宝安区检察院将企业合规嵌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将合规工作范围拓展至民事行政公益检察等业务,进一步探索检察机关履行检察职能的新途径、新方法,加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效果。

正向效果服务保障“双区”建设

2020年9月10日,宝安区检察院协助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在宝安区主办企业刑事合规与司法环境优化全国性研讨会,会议取得良好效果并引起强烈反响。同时,宝安区检察院作为全国唯一一家受邀请的检察机关,以深圳地区代表的身份参加了工信部举办的APEC中小企业工商论坛。刑事合规的宝安模式也因此从国内推向国外,引起了广泛关注,正向效果较好。

以刑事合规促进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双区”建设具备多重正向效果:一是在挽救企业的过程中,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助力企业从“留得住”变为“经营得好”;二是有助于增强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主体的专业化,着力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三是越来越多的律师、高校机构、合规研究院等主体参与,这些力量进一步反哺企业,有助于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四是实现多层次高质量的公平正义,不仅促进企业“重获新生”,避免企业生产停顿、员工下岗、社会不稳等“水波效应”,也有助于预防违法犯罪,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更好地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