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企业落户龙岗最高奖1000万

发布时间:2020-06-01来源:晶报编辑:经营中心-实习01

近日,记者从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产业促进中心获悉,作为深圳市的文化产业大区和文博会分会场数量在全市连续11年的领跑者,龙岗区对原有文化产业扶持政策进行了大规模修订,于今年2月份陆续推出了“1+3”文化产业新政(“1”指修订后的《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资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实施细则》,“3”指3个修订后的配套文件即《龙岗区文化产业集聚空间认定与管理办法》《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认定与管理办法》《龙岗区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与管理办法》)。新政推出后,迅速得到行业认可,普遍认为这是“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操作性都比较强”的文化产业扶持政策。

龙岗“1+3”文化产业新政具有十大亮点:包括创造性设置“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其中在鼓励区外重点企业落户龙岗的政策上,最高奖励1000万元,在鼓励发展文化产业园区方面,最高可奖励200万元;同时,在全国率先出台扶持面最广的数字创意产业专用扶持政策“龙岗数字创意产业50条,以及推出被行业誉为“扶持最全、最接地气”的“龙岗影视产业30条”,比如电影扶持不与票房挂钩,公映后即可扶持60万元;还有,在全国率先推出影视后期制作扶持政策“龙岗影视后期制作7条”,其中对获得“后期制作获奖奖励”中相关奖项的区外专业后期制作企业落户龙岗的,奖励高达200万;此外还推出深圳首个电竞产业扶持政策“龙岗电竞产业9条”,在深圳率先推出网络视听产业扶持政策,及对推进龙岗与港澳地区在数字创意产业方面的合作也作出了安排等等。

晶报讯(记者李海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