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深圳十大杰出女企业家”评选活动启事

发布时间:2020-06-28来源:深圳特区报编辑:经营中心-实习01

由深圳市企业联合会、深圳市企业家协会(以下简称深圳企联)、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电集团共同主办,深圳市女企业家协会、《时代商家》杂志社协办开展的“深圳十大杰出女企业家”评选活动已成功举办了八届。当选的杰出女企业家是深圳开拓创新、建功立业、拼搏奉献的卓越典范,深受社会各界的重视与尊敬。为进一步激励女企业家在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历史机遇中再创辉煌,将在全市女企业家中展开第九届“深圳十大杰出女企业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评范围

1、参评人员所在企业必须依法在深注册登记;

2、在年销售收入5000万以上的企业中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现职董事长、总经理、CEO等)的女企业家;

3、未曾当选过“深圳十大杰出女企业家”。

参评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政策和法律法规,无违法案件记录。

2、企业近三年(2017~2019年)年销售收入、纳税额、净利润、创新能力以及企业家履行社会责任为主要优选条件。

3、个人在所在企业担任现职主要领导3年以上(含3年),企业固定资产实现保值增值,销售收入、利润总额、上缴税收等主要指标持续增长,职工工资、福利待遇良好。

4、企业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企业的自主品牌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美誉度、忠诚度,企业规模、效益、市场占有率名列全国同行业前茅。

5、在深圳经济发展、行业成长、企业管理和社会公益活动中贡献突出,在国家、区域、本行业连续三年治安、环境保护达标,无重大经济、刑事、安全问题发生。

6、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强,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具有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效果明显者优先。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无造假行为和不正当竞争,无恶意逃避债务现象,客户声誉好,企业信用好。

7、个人道德品质高尚,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热心公益事业,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回报社会成绩较好,兼职社会职务,并做出成就,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奉献爱心者优先。

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参评方式

参评以自愿为原则,采取女企业家自荐、企业员工联名推荐、所在企业推荐、相关部门及群体组织推荐、各行业协会推荐等方式进行,允许重复推荐,本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评选程序及资料报送

1、评选活动分为报名、初审、走访、终审、公示和表彰六个阶段,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参评对象进行评审。

2、参评对象推荐单位须认真填写好第九届《深圳十大杰出女企业家申报表》,实事求是地整理出事迹材料(相关个人申报信息组委会将严格保密)。

3、请各单位和申报人将第九届《深圳十大杰出女企业家申报表》及相关资料一式壹份报送深圳企联评选活动组委会(申报登记表请到深圳企联网站下载www.shenzhenql.com),或登陆深圳企联网站www.shenzhenql.com在线申报。

评审机构及结果发布

1、第九届“深圳十大杰出女企业家”评选活动组委会,由主、协办方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统筹协调本次评选活动。同时由专家学者,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代表、新闻媒体、社会组织代表组成第九届“深圳十大杰出女企业家”评审委员会。

2、经组委会最终审定的第九届“深圳十大杰出女企业家”入选名单,将在《深圳特区报》和读特新闻客户端、深圳企联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并以不同的形式搜集社会意见。

3、公示通过后,将在深圳企联主办的“2021企业家与市领导新春联谊会”现场进行表彰及授牌。

申报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九届“深圳十大杰出女企业家”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深圳企联。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二区9栋B2座22层。

邮编:518055

联系人:

王小凡8352247813612971111

侯秀均8392088213713817934

谭源8391448313482390551

网址:http://www.shenzhenql.com

邮箱:nj92020@126.com

第九届“深圳十大杰出女企业家”评选活动组委会

二○二〇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