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东省政府同意,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9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广东省深化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我省探索在深圳试点开展企业除名制度,积极对接港澳规则,发挥深圳先行示范区作用。
《实施方案》从完善企业注销退出制度、加强行政程序与司法程序衔接、完善国有企业退出机制、做好市场主体退出预警及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了改革的具体安排与要求,并针对市场主体退不出、懒于退和行政部门清不掉等堵点现象,立足先行先试,提出改革措施。
值得关注的是,《实施方案》提出的“探索在深圳试点开展企业除名制度”。据省市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借鉴香港的公司除名制度,通过特区立法,深圳试点开展企业除名制度。商事登记机关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失联企业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僵尸企业”,在履行公告程序后,将其予以除名。
【深圳商报广州讯】(驻穗记者姚嘉莉通讯员粤市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