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品安全管理”等方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21-01-06来源:深圳特区报编辑:吴猛

记者5日从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获悉,广东省农贸市场综合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编制并向全省印发了《广东省农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指引(试行)》。《指引》对“市场开办条件”“市场开办(管理)者责任”“入场经营者责任”“食品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管理”“诚信经营管理”“消费维权管理”等八方面,提出具体明确要求。

《指引》重点在“市场开办(管理)者责任”“食品安全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市场开办(管理)者应当建立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账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食品和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消费维权制度、信用管理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环境卫生制度等管理制度。

深圳特区报广州1月5日电(见习记者李竹通讯员粤市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