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照无需注销 可直接变更经营者

发布时间:2020-09-01来源:深圳特区报编辑:吴猛

8月31日上午11点20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汕监管局为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镇黎记菜档的新经营者黎若武颁发全国首张通过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的营业执照。他表示:“执照原来的经营者是我母亲,现在能直接转给我,这项新政策很方便,很高效。”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已制定并于8月20日对外公布,共推出36条服务举措。实施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改革,是其中一项首创举措。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不得直接变更经营者,应当在原经营者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我市有大量的个体工商户具有变更经营者的实际需求,上述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对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带来了不便和负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情况出台重要举措,允许个体工商户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时,对经营场所不变且有关审批文件仍在有效期内的,无需提交与场所有关的审批文件,这样就能保证个体工商户经营资格和主体资格的连续性,相关审批许可文件无需因经营者变更而费时费力重新申办,能切实减轻个体户经营者负担,满足个体户自由灵活流转的社会需求。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汕监管局收到新政策文件后,马上组织向广大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进行宣传,主动上门,靠前服务,得到有变更需求的经营者们的积极响应。在深圳市企业注册局的支持和指导下,工作人员办好了深圳首张通过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的营业执照。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何泳通讯员刘晓明叶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