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企业合规的“深圳模式”

发布时间:2021-07-30来源:深圳特区报编辑:王营波

昨日,深圳市检察院举行企业合规建设推进会暨企业合规办公室揭牌仪式,深圳市检察院企业合规办公室正式揭牌。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健,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余新国,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小东出席会议,多名专家学者及业界人士进行了主题研讨。

继去年3月宝安区检察院、南山区检察院被纳入第一期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今年3月,深圳市、区两级检察院整体被纳入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成为广东省唯一两级院均纳入试点的地区。

据介绍,今年以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牢牢抓住中央明确要求深圳“探索完善附条件不起诉适用范围”、深圳市委市政府推进“大合规”建设、致力打造合规示范区的政策机遇,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提出了“五个一”的工作设想,努力探索企业合规的“深圳模式”,为完善国家立法提供深圳样本、贡献深圳方案。

“五个一”是指:成立一个专门的企业合规工作机构。构建一个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的企业合规机制。建立一套完善的企业合规工作制度。办理并发布一批企业合规典型案例。成立一支企业合规讲师团。(记者 上官文复 通讯员 孟广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