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未获驾照 已考成绩作废

发布时间:2021-09-13来源:深圳特区报编辑:王营波

记者昨日获悉,9月10日-10月17日,我市有1258名驾考考生成绩面临作废,因为他们没有在法定的有效期3年内完成所有科目的考试。

据介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人在场地和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记者 解树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