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集中出让11宗居住用地

发布时间:2021-10-28来源:深圳特区报编辑:王营波

昨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启动2021年度第三批次共计11宗居住用地的集中公开挂牌出让,交易日期为11月25日。

按照“两集中”供地要求和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深圳今年共分3批次集中公开挂牌出让居住用地,此前已完成2批次。

本批次11宗居住用地,位置涵盖前海合作区1宗、南山区1宗、福田区1宗、宝安区2宗、光明区3宗、龙岗区2宗、坪山区1宗,总土地面积约38.07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91.64万平方米。

本批次用地中,B106-0065(福田)和G02315-0026(龙岗)2宗地,拟用于建设出售型人才住房,采用“双限单竞+摇号”方式挂牌出让;其余9宗地,拟用于建设“普通商品住房+公共住房”,采用“三限双竞+摇号”的方式挂牌出让。

据介绍,本批次出让有以下特点:

一是持续营造平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方案延续第二批次用地成功出让经验,除2宗人才住房用地以外,其余用地主要采用“三限双竞+摇号”的方式挂牌出让。最高溢价率仍控制在15%以内,通过明确普通商品住房及各类出售型公共住房的销售限价,持续强化“房地联动”,持续引导市场预期;继续通过核验房地产开发资质、企业关联性审查、购地资金审查、购地宗数限制等方式,进一步营造平稳、理性、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二是持续发掘居住用地供应潜力。本批次用地质优,罕有推出了福田区和宝安中心区居住用地;2宗轨道上盖综合开发用地,在公共设施可承载的前提下,鼓励轨道场站及周边提高开发强度实施以居住为主的综合开发;部分居住用地配套出让商业用地或教育、文体等公共设施用地。这充分体现了“增总量、优布局、调结构、提品质”住房发展策略,进一步挖掘居住用地潜力、优化空间资源配置。

三是持续优化区域住房结构类型。本批次用地初始建设的公共住房类型有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出租型或出售型人才住房,竞建设类型主要为出售型人才住房,结合区域特点差异化调配住房类型,着力构建职住平衡、产城融合的城市空间结构。(记者 秦绮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