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以2.9平方公里土地为基础
【协议原文】合作范围:以招商局集团原前海湾物流园区3.9平方公里土地为合作基础,在扣除现状保留用地后,剩余2.9平方公里土地(具体面积由双方最终确定)纳入合作范围,基于土地评估结果协商谈判双方的收地、留地和合资方案,由双方组建合资公司共同开发建设;招商局集团同意由深圳市政府收回其在上述合作范围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未来结合自贸片区发展需要,进一步推进双方在前海蛇口片区相关资产的整合。
●【解读】招商蛇口是建设开发前海合作区的最大企业主体。在前海合作区14.92平方公里范围内,招商局集团拥有3.9平方公里的土地。此次招商与前海合作,即以招商局集团旗下的原前海湾物流园区3.9平方公里土地为合作基础,在扣除现状保留用地后剩余的2.9平方公里土地(具体面积由双方最终确定),纳入合作范围接近整个前海合作区的五分之一。
合作土地位于妈湾片区,合作范围基本上处在由怡海大道、前湾四路、妈湾大道与海岸线合围的这片陆域。根据功能定位,妈湾片区将重点发展港口物流、国际贸易、供应链管理与航运服务,承接货物贸易功能。
建设全球领先的自贸园区综合开发建设和运营服务商
【协议原文】合资公司定位:合资公司定位为全球领先的自贸园区综合开发建设和运营服务商。主要业务包括:自贸新城开发建设与运营管理;园区综合运营服务;深港合作的服务保障;依照“前港、中园、后城”的模式,参与“一带一路” 沿线自贸园区和其他重点国家和地区的投资与服务,以及港区配套设施的建设与运营;股权投资和资产管理;根据政府授权依法开展公共管理服务等。
●【解读】前海是“一带一路”的桥头堡,招商局集团积极“走出去”,在“一带一路”沿线投资运营多个港口,在“一带一路”战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前海与招商联手,利于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打造企业“走出去”门户基地,帮助国内企业“走出去”。
在产业培育上,合资公司可充分借鉴招商局集团“产网融城”一体化协同发展的模式和经验,采取产融结合、产城联动、产网融合和科技创新的“三产一科创”模式,以产融结合实现产业部门与金融部门的相互渗透和融合,以产城联动实现产业与城市的一体化发展,以产网融合助推互联网+产业的快速发展。通过自贸片区“产网融城”的一体化运作,广泛吸引科技、人力、资本等全球创新资源参与到自贸片区建设,加速实现产业集聚发展。
双方持股各占50%
【协议原文】合资公司的股权结构:协议双方在合资公司的股权比例为50∶50,由招商局集团实现财务并表;前海管理局由其下属前海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招商局集团下属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平台公司共同组建合资公司;协议双方同意合资公司在其开发经营用地中向前海管理局配建移交一定规模的总部与产业用房,用于服务保障深港合作,引进和扶持产业发展。
●【解读】双方以2.9平方公里土地为基础,组建合资公司共同开发建设。前海控股与招商蛇口,分别代表前海合作区和招商局集团共同组建合资公司。双方股份平等,各持股50%,由招商局集团实现财务并表。未来结合自贸区发展建设需要,进一步推进前海蛇口片区相关资产的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