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慈善”助力公益事业

发布时间:2016-08-26来源:深圳特区报编辑:陈宇宁

 

2009年,平安信托受客户委托,设立个人公益性信托,主要收益指定用于公益目的,五年后,该信托续约,成为永续型纯公益目标的家族信托,信托唯一受益人为一家公益基金会。

据了解,这些公益类信托产品均采用“本金不动、收益用于公益”的模式,用赚来的钱做公益。“传统的慈善捐赠用一笔少一笔,需要捐赠人不断投入,而公益信托能够使慈善资产稳健增值,持续不断地用于公益事业。”平安信托财富产品投资策略部执行总经理康朝锋说。

新法落地推动公益信托蓬勃发展

据康朝锋介绍,平安的几款公益信托都获得不菲的回报。新疆助学公益信托自2002年成立至今,平均年收益率达到10%左右,截至2015年,累计回报收益超过9000万元,全部用于支持新疆教育事业。

目前,新疆助学公益信托已经成为了平安信托的品牌项目。“开展公益信托业务,有助于提升客户对公司品牌的认同和信任,促进业务的发展。”康朝锋说。

有业内人士透露,市场上大多数的慈善组织与信托公司之间的信托活动,按理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公益信托,不用经过审批。但因其有着明确的公益目的,还能获得税收优惠,因而成为不少信托公司开展公益信托业务的折中手段。“不过,这对捐赠人和慈善组织有着较高要求,难以大范围推开。”

一方面,公益信托为慈善组织带来可观收益,但另一方面,对信托公司而言,却是“非营利”。据了解,目前信托公司管理公益信托的收入来源是管理费,按相关规定,不能高于信托财产总额的千分之八,低于一般信托的1%~3%。此外,国内公益信托规模很小,大多是几十万到几百万不等,很少超过千万甚至上亿元。

费率低、规模小,对于信托公司而言,公益信托就是一桩“不赚钱的买卖”。不少信托公司选择将管理费捐出去,在提升了企业品牌形象的同时,也履行了社会责任。据悉,平安信托曾捐出公益信托管理费达数十万元。

“要吸引信托公司,就必须把公益信托规模做大。”康朝锋说,如果一家信托公司管理的公益信托规模达到几十亿甚至上百亿,即便管理费是千分之五,也会有明显的商业效益产生,而即将出台的《慈善法》也让他看到了希望,“破除了慈善信托审批障碍后,有越来越多客户开始主动询问有没有慈善信托项目,目前平安信托已经在研究和准备这一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