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提升服务质量 多项业绩将创新高

发布时间:2017-11-06来源:深圳特区报编辑:方之颖

11月5日,“国寿盛世尊享保险产品组合”正式亮相鹏城。

11月5日,中国人寿深圳市分公司(下简称“深圳国寿”)第十一届客户节暨“国寿盛世尊享保险产品组合”新品上市发布会在深圳举行。笔者了解到,作为国内寿险行业的龙头企业,中国人寿近年来在积极转型的同时,在支持实体经济,服务民生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成果颇丰。作为该公司在深圳的分支机构,深圳国寿在助力深圳金融保险市场飞速发展的同时,不断成长壮大,通过积极践行央企社会责任与保险企业的公益理念,创新推出保险服务精准扶贫等系列举措,取得了积极成效。

保费规模将破百亿 深圳国寿客户节盛大开启

笔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此次全新上市的“国寿盛世尊享保险产品组合”以广大保险消费者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积极响应监管机构“保险姓保、回归本源”的号召,传承中国人寿既往畅销产品的设计理念,优化产品责任设置,以实现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为目的,为客户解决子女教育、养老储备、财富增值、资产传承等跨周期财务安排需求。

具体而言,该产品组合由“国寿盛世尊享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鑫尊宝终身寿险(万能型)(A款)”与“国寿鑫尊宝年金保险(万能型)(B款)”组成。其中,“国寿盛世尊享年金保险(分红型)”投保年龄为28天至70周岁,保险期间为20年。若投保人选择交费期为五年的,在合同生效满五个保单年度后的第一和第二个年生效对应日,将分别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60%和40%给付特别生存保险金;年金方面,自合同生效年满七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年金;同时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将按合同所交保费(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在分红金方面,将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将按其身故当时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减去合同已给付的特别生存金之和与合同现金价值中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举个例子,30岁男性客户李先生,选择投保“国寿盛世尊享保险产品组合”,其中“国寿盛世尊享年金保险(分红型)”5年交,年交保费5万元,李先生可以获得的各项保险利益如下:满五个保单年度后的前两个年生效对应日,中国人寿将分别给付特别生存金 3万元和2万元;满七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至保险期间届满前,中国人寿每年给付年金1610元;在20年的保险期间内,李先生年年享有红利;20年保险期间届满后,可以获得25万元满期保险金;若李先生不幸在保险期间内身故,还可获得一笔身故保险金。

此外,李先生还可以将获得的特别生存金、年金、满期保险金、分红金放入“国寿鑫尊宝终身寿险(万能型)(A款)”中进行二次运作,真正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同时,李先生还可以将自有闲置资金追加放入“国寿鑫尊宝终身寿险(万能型)(A款)”和“国寿鑫尊宝年金保险(万能型)(B款)”中,让李先生的资金使用更加灵活,也由此获得了更加稳定的现金流,为将来的退休养老生活打下坚实的经济基础。

“上述保险产品组合具备首笔权益高、年金给付稳、财富积累快、满期领取早等特点,还可以对接中国人寿遍布于国内多个地区的高端养老社区和优质的养老养生服务,帮助广大客户尊享幸福美满的晚年生活。”深圳国寿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

在新产品组合惊艳亮相的同时,深圳国寿也于本次发布会上宣布正式启动第十一届客户节。上述负责人表示,2017年,深圳国寿的保费规模即将突破百亿大关,客户总量剑指300万。“围绕第十一届客户节,深圳国寿将以‘牵手国寿 智慧生活’为活动主题,创新服务模式,丰富服务内容,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保险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