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文化企业最高可领100万元专项补贴

发布时间:2020-09-03来源:深圳晚报编辑:吴猛

根据深圳市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有关要求和《南山区关于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努力实现2020年目标的若干措施》,近日,南山区制定发布了《南山区关于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努力实现2020年目标的专项支持措施(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分项)操作规程》,包括支持影剧院渡过经营难关、支持电影宣发、办公用房租金补贴等3项申报,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8日18时。

“支持影剧院渡过经营难关”一项中,对南山区内“四上”在库企业运营的影院、剧院等,按照屏幕/剧场数量予以一次性补贴,其中影院每块屏幕补贴2万元,剧院每个剧场补贴30万元,每家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电影宣发”一项中,对春节撤档的电影,辖区企业作为第一出品单位且为宣发费用支付主体的,按照企业已支付的宣发费用的10%予以支持,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办公用房租金补贴中,对上年度营收/产值500万元及以上、入驻在经认定的南山区文化产业园区的文产企业,予以一个月办公用房租金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南山辖区内符合条件企业可通过“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应对疫情惠企政策资金”网站查看详细申报材料进行申报,申报网址为http://sfms.szns.gov.cn。主管部门统一安排集中受理企业申请,补贴计划下达1个月内受资助单位须办理资金拨付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深圳晚报讯(记者曾贤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