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营经济打造一流的 法治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0-12-03来源:深圳特区报编辑:吴猛

广东是经济大省,民营市场主体占全省市场主体的96.4%,深圳的占比更是高达97.7%。民营经济在深圳发展得好不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尤为重要!那么应如何保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钟健平介绍,广东法院不断提升对“两个毫不动摇”的认识,坚持以平等保护为核心,对各类产权主体的诉讼地位和法律适用一视同仁,认真落实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平等、司法保护和诉讼服务平等。

“首先要切实依法保障企业家人身安全,各级法院在司法实践中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准确把握创业创新与非法经营、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等的界限,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对不宜认定为经济犯罪的民营企业负责人宣告无罪。”

“近年,广东通过再审程序依法纠正多件涉产权申诉案件,如对黄裕泉骗取贷款、潘亚海合同诈骗等再审案依法改判无罪。”钟健平告诉记者,“广东出台了全省法院规范民营企业负责人适用取保候审工作指引,坚决避免‘一关到底’式的简单执法,尽可能减少强制措施给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近一年来全省法院共受理96名民营企业负责人作为被告人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对其中90名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分别同比增长190%和230%。这些都会对广东、对深圳的民营经济保护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其次是要加大企业财产权益的保护。”钟健平进一步说,一方面要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向民营企业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高利放贷等违法犯罪,如依法严惩深圳陈永森等一批非法垄断当地市场的“市霸”“行霸”;另一方面,要严格规范财产保全。广东出台了规范财产保全的十条措施,严防超范围、超标的、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坚决依法纠正违法查封行为。依法支持“活封”、财产置换等保全方式,严格限制保全企业生产经营必需的财产和企业基本账户,最大限度降低财产保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近一年来对6880件民事案件采取灵活保全措施,同比增长95.7%。深圳中华自行车公司等一批民营企业得益于“活封活扣”实现脱困,此外还及时兑现胜诉权益。严格规范纳入失信名单和限制消费措施,对陷入困境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探索设置适当宽限期。

“还要让广大民营企业家感受到公平的竞争秩序。”钟健平指出,去年以来,广东法院共审结涉民营企业民商事案件95.2万件,审结民事垄断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1486件,如依法审理深圳谷米公司诉武汉元光公司非法获取他人大数据构成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等,维护自由竞争和公平市场秩序。加强对民间借贷、劳动争议、公司分立或合并、企业破产等虚假诉讼高发领域的司法审查,率先探索建立虚假诉讼失信人制度,审结虚假诉讼犯罪案件59件,防止恶意利用诉讼打击竞争企业。依法认定政府与企业签订的行政协议效力,保护企业合理预期。

钟健平表示,接下来,全省法院将紧紧围绕“双区”建设、“双核”发展,进一步加强财产制度、科技创新、公平交易等领域的司法保护,按照“坚持公平竞争、遵循市场规律、支持改革创新、加强法治保障”的要求,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深圳报业集团记者古国真李苑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