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建设市场向港企开放

发布时间:2020-10-21来源:深圳商报编辑:吴猛

10月20日,深圳市前海管理局会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展局共同举办前海建设领域深港合作创新成果发布活动,发布了《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机构执业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专业机构管理办法》)《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人士执业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专业人士管理办法》)。据悉,这是国内首个专门面向香港工程建设领域资质资格内地认定的规范性文件。

据了解,《专业机构管理办法》《专业人士管理办法》在四个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一是备案后直接授予执业资质、资格认可。在香港发展局公布的认可名册中且在有效期内的专业机构和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相关专业人士注册管理局注册且仍在注册有效期内的专业人士在前海备案后可取得与内地对应执业资质、资格,可在前海合作区范围内参与招投标等工程建设活动和直接提供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服务。

二是制定了详细对标清单。本办法没有重新设定专业机构资质或专业人士资格,而是通过香港专业机构及人士执业资质、资格对标内地相关资质、资格,确定其在前海直接提供专业服务的范围。

三是建立了深港双方联动管理体系。与香港相关单位保持密切沟通,加强深港两地联动管理,加快构建权责明确、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管理体系。

四是委托第三方巡查。前海管理局按照内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标准、规范等要求,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港企、港人在前海合作区范围内提供的执业活动进行巡查,并将巡查结果通报市、区行业主管部门。

两规范性文件通过备案方式直接授予港企、港人内地企业资质和执业资格,允许其直接参与前海合作区范围内的工程建设活动,开放前海建设市场。文件通过明确详细的对标清单作为香港专业机构及专业人士申请备案时的资质、资格认定依据,有效打破香港建设领域的专业机构及专业人士在内地因执业资质和执业资格限制而产生的壁垒,为香港业界人士提供了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开发建设的舞台和新的机遇,同时促进深港两地业界的融合和交流,为前海建设注入香港元素,力图打造与内地管理制度共融的环境生态。

【深圳商报讯】(记者苑伟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