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身公益事业 履行社会责任

发布时间:2017-09-15来源:深圳商报编辑:方之颖

回报社会要先把企业做好

“社会责任”这一概念最早由外国学者Clark在1916年提出,但直到上个世纪末,才开始有更多的企业有意识地履行社会责任。

陈红天于2005年冬写过一篇有关“中国慈善事业”的文章,他写道:“在经济发达、制度完善的地区,富人往往受到社会的尊重、市民的认可、政府的礼遇,这些人能够在挣到钱后,心情愉快地回报社会,帮助社会上需要帮助的人。”

良好的社会氛围可以推动企业家从事社会公益事业。有一个场景至今仍萦绕在陈红天脑海里:多年前的一个晚上,陈红天与太太在香港红磡体育馆观看徐小凤的演唱会,“期间,徐小凤发现了观众席上离我们不远的新世界集团主席郑裕彤,她当即暂停演唱,说很荣幸今晚她的偶像郑先生亲临红馆捧场,并大赞郑先生为香港经济建设做出的杰出贡献。话音刚落,万人鼓掌,还要求郑先生高歌一曲……”

此情此景令陈红天感慨万千。在他看来,郑裕彤作为一名成功人士,在香港获得市民的认同,恰恰是香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象征。他向记者透露,美国的捐款风气更甚,各种慈善活动都受到了国民的支持和踊跃参与,良好的社会风气代代相传。

“国外企业走市场经济的时间很长,企业家包括企业本身都非常成熟了。而国内的多数企业都是很短时间内发展起来的,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涌现出很多高速成长的企业,部分企业家把注意力放在了企业经营和管理等方面,暂时忽略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感,认识水平同国外企业也存在一定的差距。”陈红天说。也正是认识到这一点,陈红天与30多位全国政协委员与人大代表倡议成立同心俱乐部,倡导更多企业家重视公益慈善事业。

在陈红天心目中,企业家要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企业家回报社会的前提是要把企业做好。“企业做强做大了,把企业员工的收入水平提高了,就是一个企业家体现企业家精神的最好的注解。一个企业有多少名员工,背后就有多少个家庭。让员工的收入水平提高,让员工的家庭收入增加,事实上就是推动社会进步的行为。”陈红天说。他认为,企业发展成熟后,企业家也会愿意更多地做一些社会工作,这是必然的。